首页 > 杭州律师在线咨询 > 现在的民间借贷算融资吗,最新的规定是什么

现在的民间借贷算融资吗,最新的规定是什么

admin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2024年03月08日
民间借贷融资的情形:企业集资型借贷;发放高息型借贷;低利率互助型借贷;不规范的中介借贷。民间借贷,是指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。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,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、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。
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一条
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,是指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。
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,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,不适用本规定。
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民间借贷融资的情形:企业集资型借贷;发放高息型借贷; 低利率互助型借贷;不规范的中介借贷。民间借贷,是指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。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,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、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一条
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,是指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。
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,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,不适用本规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民间借贷融资的情形:企业集资型借贷;发放高息型借贷;低利率互助型借贷;不规范的中介借贷。民间借贷,是指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。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,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、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一条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一条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一条
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,是指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。
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,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,不适用本规定。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广东律师 哈尔滨律师 合肥瑶海区律师 南宁律师 盐城律师 合肥律师 庆阳律师 滁州凤阳县律师 云南律师 杭州劳动纠纷律师 杭州刑事咨询律师 龙岩律师 安顺律师 榆林律师 杭州律师 长春律师 南充律师 台州律师 湖州律师 椒江律师 淮南凤台县律师 太和县律师 安溪县律师 郸城县律师 晋中律师 巨野县律师 榆林律师 台州律师 南阳律师 台州律师